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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開講》防範酒駕 從關心生命教育開始

專欄作家沈伯洋認為,賴清德(見圖)關心的角度或許偏離了預防酒駕的核心:生命教育。(資料照,記者洪瑞琴攝)專欄作家沈伯洋認為,賴清德(見圖)關心的角度或許偏離了預防酒駕的核心:生命教育。(資料照,記者洪瑞琴攝)

◎沈伯洋

結論來說,賴清德的想法的確有所不妥,也引起許多攻擊。然而,至少讓討論酒駕的問題往前邁了一步。為什麼?想想我們以前討論酒駕時,立法者永遠就是提出那一套「重刑化」伺候,好像除了重刑化之外,沒有什麼處理酒駕的方法。然而研究早已顯示,重刑化無助於嚇阻酒駕,而增加臨檢機會又會導致警力過於分散,無視於警力現實,因此各國在處理酒駕時,已經漸漸跳脫刑罰思考,開始考慮迅速確實的行政罰,以及落實指定駕駛、代駕制度,甚至以新科技防止酒駕(使汽車因為酒氣無法發動)等,已漸漸收到刑罰以外的成效。而其中,最被認為能夠遏止酒駕的,是一種叫做「公眾道德譴責」的方式:亦即,用社會責任、個人道德責任等壓力,從企業與個人雙方面來倡導「不要酒駕」,讓不要酒駕的文化漸漸成形(畢竟別忘了,酒駕大多是初犯而非累犯)。讓傷害降到最低。

因此,方向雖然是對的,但問題在於,這個社會責任的承擔到底是不是在銷售酒類的企業身上?如果是,那是什麼樣的社會責任?明星與企業的社會責任應該放置在「酒」抑或「酒駕」上面?喝酒對身體的傷害有多少的程度是企業或明星必須去承擔的?如果要承擔,是在廣告後面放一個「傷身」、「不要開車」就可以結束的嗎?如果企業不需要承擔社會責任到這種程度,那界線又在哪裡呢?

如果把酒駕一事與文化作連結,那麼可以說是根基於「勸酒文化」、「不知車類的危險性」以及「對生命的不尊重」這3個根基上。車類的危險性已經漸漸為大眾所熟知,且車商也對此負有非常高的社會責任,那麼,「勸酒文化」與「對生命的不尊重」,我們應該在政策上著重哪一個?應該針對哪一個做出道德譴責?

在台灣,確實飲酒文化很盛行,但是不尊重生命的文化更流行。更重要的是,即使改變勸酒文化,其與酒駕的因果關係很低。喝完酒,在不尊重風險與生命的意志下開車,才是造成悲劇的主因。也就是說,我們需要企業與明星承擔的社會責任,不應該在酒身上,而是在尊重生命這個命題上。而這個命題,很容易被新自由主義下的政府所忽略。

當一個政府對生命不尊重的時候,自然而然地也引導著民眾在特定狀況之下去忽略生命的風險。這幾年的台灣,由於政府對財團的厚愛,以及財團造成的傷亡不受到重視,確實造成一種大公司與小政府之間對生命不夠尊重的氛圍。如果今天這種政商關係改變了,自然而然民眾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想像也會改變,而這個改變是至關重要的。

我在寫論文的時候,剛好討論到現行美國社會對犯罪處遇的差異。美國政府有建立一種網站,你只要輸入你的地址,就可以找到家裡附近哪裡有性侵的犯罪人。即使性侵的再犯率沒有想像地高,由於民眾恐怖感的連結,美國政府的這項措施還是博得大眾的喜愛。

但是想想,經常遂行金融詐欺、員工剝削以及污染環境的企業主,造成的傷害恐怕比更高,再犯機率更為恐怖,但從來沒看到哪個政府建置一個網站,讓你可以輸入資料,知道這個企業主值不值得你為他賣命,或者讓你知道你身邊有哪些惡質企業的存在。即使社會科學明確告訴你這些企業主造成的傷害以及造成的風險有多高,但是他就不存在於民眾的想像裡,他的強度就是不足以讓你感覺到恐怖--即使人們確實因為他們死亡。

我們對於這些東西寬容的態度是很容易體現的。當一般民眾看到那種牆壁上有那種街頭青少年的塗鴉時,第一反應通常是「破壞環境」的嫌惡感,但是看到牆壁上貼著星巴克買一送一的廣告,或者桂綸鎂拿著咖啡對你微笑的時候,並不會有太大的厭惡。即使說真的,本質上對我來說那都是塗鴉,後者還伴隨著商業氣息呢。

扯遠了。雖然社會責任這件事情在預防酒駕這件事情上至關重要,我們也朝著一個比較健康的方向開始討論酒駕這件事(至少不是一味地重刑化),但是賴清德關心的角度或許偏離了預防酒駕的核心:生命教育。就這件事情來說,酒廠和明星們對於「酒」本身的危險或許還有一點社會責任(比如喝了對身體不好之類的),但對於「酒駕」的社會責任,並不應該是落實在「妖魔化酒類」這事情上,否則我們將陷入美國當年禁酒令的悲劇。政府配合企業的相關責任,比較值得思考的,是政府和企業在生命教育這一點的努力上。至於把重點放在「酒」本身,並沒有觸碰到議題的核心。

(UCI犯罪學與法律社會學博士生、專欄作家,經作者同意轉貼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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