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涉賄李全教再次召開臨時會,一樣選擇迴避黨團協商和程序委員會;而實質議程也排定沒有急迫性的「專案報告」。事實上,「沒有程序正義就不可能有實質民主」,眼前台南市議會各委員會的程序委員皆已透過民主方式產生,李全教為求延宕市政並主導輿論方向,仍堅持獨裁獨斷蔑視程序正義,召開不正當、不合法的臨時會。
何以指稱李全教召開的臨時會不正當、不合法?參照地方制度法第34條明定直轄市議會定期會與延會之期間與程序,就是希望藉由限制常會期間以「避免浮濫議事」進而「在監督與效率間取得平衡」。
地制法所以明定常會期間,主要目在於避免行政權窮於應付立法權的監督而荒廢市政;此外,議員必須回歸選區傾聽民意與服務市民,限定常會期間能保障議員有充分彈性掌握選區訴求、落實市民付託。因此,臨時會的召開不應違背地制法「在監督與效率間取得平衡」的立法目的,應專責處理並解決「突發性」或「急迫性」或的事件。
唯有符合程序、經過程序委員會和黨團協商的臨時會,才有可能慎思會議的實質內容,避免於常會期間以外任意假監督之名「浮濫議事」的情事發生。眼前,市府團隊為了處理禽流感疫情人仰馬翻,李全教和國民黨議員卻以臨時會為由要求市長與局處首長到議會坐10天,不求實質解決眼前問題,而純粹要糟蹋台南市府,企圖引導輿論將焦點放在賴清德不進議會,進而忘卻台南市議會議長的雙重涉賄身份。
綜上所述,李全教召開這樣蔑視程序、違背法理,毫無作用、浪費公帑的臨時會,旨在打擊肩負市民冀望的賴清德及市府團隊,將臨時會扭曲為政治鬥爭、惡意延宕市政的工具,嚴重背離國人之期待。李若執意召開臨時會,民進黨籍議員同仁必全力抵制以堅守理念、捍衛民意。
(台南市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