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6名年輕消防員在救火任務中不幸殉職,才20來歲的年輕生命,正當人生的開始,卻因救火喪命,確實令人痛心。在責難現場指揮不當及裝備不足同時,是否也該檢討不合理的勤務制度。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台灣消防隊員變成無所不能,只要119電話一撥,不管救人救火、救貓救狗都要「即刻救援」。是成就了「鳳凰」美名,可是這當中有多少警消人員為救人救災而犧牲性命。
民眾把消防隊員「生死一瞬間」的救援視為理所當然,上級也把消防隊員出生入死的義行當作是便民愛民表現。卻少有人關心過多且繁雜瑣碎的勤務,會不會把救火弟兄操死?不確定的意外狀況是否危及他們的身體生命安全?大家都把警消人員當作是打死不退、使命必達的「鋼鐵人」。忘了他們也是血肉之軀,必須涉險冒險,甚至付出生命代價。
該檢討的,是誰讓消防隊員的「功能」無限擴大?上級、地方首長、民意代表或民眾?有時只為救一隻卡在大樓間隙裡的小貓,或跌落溝渠的野狗,就勞師動眾救援。是博得「愛護動物」的讚聲,也上了媒體版面,但符合比例原則嗎?是否浪費救災資源?台灣社會過度氾濫的愛心、同情心,讓基層警消窮於應付、疲於奔命。
警消的本務是救火救災,警察的本務是維護治安。可是看看現在的警消幾乎是包山包海,什麼都要救,縱有三頭六臂,恐也分身乏術。再看警察,既要扮演捍衛戰警,也要充當愛心褓姆,很多員警自掏腰包解人燃眉之急或照顧轄區內孤弱貧困,都展現愛心、人性關懷的一面。可是宵小橫行、竊盜頻傳、兇神惡煞滿街跑,也是不爭的事實。
有兩則報導,值得大家思考。一是警大298名新生中,有28人放棄就讀;一是很多基層員警只要年滿50歲年資一到,就趕著退休,都突顯警察勤務繁重、權責不相稱及未受到應有尊重的困境。大家都把警察當做可以隨便使喚的對象,增加很多與治安無關的工作,都讓基層員警壓力倍增,服務熱情不再。所以在檢討消防勤務的同時,也應一併檢討現時基層員警的勤務。
警察本是公權力的象徵,但在理盲濫情、人權無限上綱的台灣,警察倒變成弱勢,毫無尊嚴可言,難怪有人不想當警大生,基層員警要趕著退休。為何基層員警最辛苦、任務最多,而罵聲、批評也最多,應檢討的是警政高層究竟是把基層員警打擊犯罪維護治安的急先鋒?還是拚個人聲望政績的墊腳石?
民眾最期盼警察專責做警察該做的事,讓竊案減少,治安變好。至於「撈過界」的課輔班、驛馬站,就讓專業的人去做吧!警察如此,警消也應如此,都回歸「本務」吧!
(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