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前總統陳水扁被釋放,開始有人檢討起過去一群曾共同發表《715聲明》並連署倒扁的親綠學者,雖然也有人認為不用對當年連署的人進行檢討,因為這些學者倒扁的理由是為修復社會公民、找回信任,是一種道德要求,而要阿扁為政治責任下台。這跟大家現在談的阿扁法律責任又不同,學者指責阿扁貪汙,有何需要檢討。
我想這樣討論,因為這些人該被檢討的政治責任,是沒有搞清楚阿扁下台對於台灣未完的轉型正義下,會先面對以國民黨黨觀建立的法庭來定論扁案。當時陳下台就是會立刻被司法調查,但如果台灣司法轉型正義未完,很可能導致迫害,甚至使得台灣人的轉型正義得到傷害,並強化國民黨建立給台灣人的道德虛偽觀,也就是我們從小學到大,但國民黨卻不遵守,我們只能吃屎的那一套。
而這些學者完全沒有想到這一點。只想到他們要的道德高度,然後他們也說一套做一套,提到要建立發展的社會草根對話,也沒有發展。很多前輩的理論我也是很認同的,但我現在批評的少數學者,他們可能真的都沒在社會底層打轉過,對於多數人的社會根基所在乎的事情並不重視,他們的基層對話聽起來就像,「幹我學的比你多,你不懂聽我的就對了」,完全不懂基層政治要的是什麼。
不要說我的指責是空穴來風,看看最近公民組合的組黨跟收割318過程就知道了,他們連志工都不願意對話了,哪來的建立基層草根對話能力?
而且我認為他們為了社會道德,而對阿扁進行追究也很不公平,因為當時涉案的人是阿扁的家人,但這些人不在乎阿扁的人權,也不在意台灣社會未完善的司法體制,而是在意社會觀感,頗有消費阿扁彰顯自身清流的路線,否則要求阿扁強力自清家人跟其親信就好,為何要在罪不及扁下,而要阿扁下台呢?
現在要馬下台是因為他的施政路線親中傷台,跟他當台北市長時有涉案,但當時那些學者要阿扁下台,卻是因為他家人涉案,這邏輯對嗎?
(學運份子、士林夜市攤商,經作者同意轉貼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