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爸媽搶孩子,子女最痛苦!

未成年子女在面臨父母離婚時,其實也經歷著痛苦,只是不敢表達,父母的離異,孩子已經不能決定,因此父母雙方更應該考量該怎麼做,才是真正考量到孩子的感受。(資料照,記者湯世名)未成年子女在面臨父母離婚時,其實也經歷著痛苦,只是不敢表達,父母的離異,孩子已經不能決定,因此父母雙方更應該考量該怎麼做,才是真正考量到孩子的感受。(資料照,記者湯世名)

◎任欣儀

近日,接連發生兩起父母為了爭奪小孩監護權,抱瓦斯桶揚言自殺、在街頭使用暴力的社會新聞,雖然沒有造成遺憾的悲劇,但是孩子的心裡其實很納悶,爸媽你怎麼了?

在少子化的影響下,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寶,根據筆者在立法院接獲民眾的陳情案件來看,當夫妻走到離婚這條路時,往往已經溝通不易,孩子的監護權則成為了主要爭奪的戰場。在聽過許多陳情人的陳述後可以發現,許多父母被「監護權」3個字給框住了。也就是說,沒有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會誤以為孩子彷彿不再是自己的,因而不斷地增生負面情緒,甚或興起了要採取激烈手段把孩子搶回的念頭。反之,有監護權的一方,往往忽略了另一方對孩子仍舊有探視權,在沒有任何正當的理由下,不宜斷然或逕自幫孩子決定要不要給他方探視。

未成年子女在面臨父母離婚時,其實也經歷著痛苦,只是不敢表達,父母的離異,孩子已經不能決定,因此父母雙方更應該考量該怎麼做,才是真正考量到孩子的感受。未取得監護權的父母,如果無法探視子女時,可向法院聲請酌定與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方式與期間,或是找相關社福團體,請求離婚協議商談的協助。任何的言語或肢體暴力,不僅無法重新取得監護權,也會使孩子心生恐懼留下陰影。

我常跟陳情人說,您希望在孩子心裡是怎樣的父母?筆者誠心希望,當國家、民意代表與民間團體,都不斷地在推廣「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時,為人父母者更應該考量自己孩子的最佳利益,學習如何做友善與合作的父母。由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家事調解學會等民間單位共同發起的「防制父母搶奪子女推動聯盟」,經過長期研究與討論,已經發展並推出「未成年子女照顧計畫手冊」,期待讓家長在分手後仍能合作照顧子女,維護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防制父母搶奪子女推動聯盟成員、國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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