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從制度面避免下一個張彥文出現

持刀砍殺前女友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員張彥文(見圖)23日深夜經台北地院法官裁定收押,24日凌晨在法警戒護下步上囚車,送往台北看守所。(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持刀砍殺前女友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員張彥文(見圖)23日深夜經台北地院法官裁定收押,24日凌晨在法警戒護下步上囚車,送往台北看守所。(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陳雨柔

台大畢業生張彥文拿刀狂砍女友40多刀致死,為何他會犯罪?該如何預防犯罪呢?犯罪學作為一個學科,其博大精深絕非一言兩語可道盡。因此本文將限縮範圍,從伴侶契約和婚前契約的功能切入。

據新聞報導,張彥文為林姓女友犧牲甚多,將所有的薪水給女方花用,甚至因而負債,但無怨無悔,因為張男認為林女是要與自己共度一輩子的人,短期間的犧牲有何不可呢? 因此在付出一切,林女卻要提出分手時,完全無法接受,因而痛下殺手。

若新聞報導屬實,張男是個很單純的人。他是全心全意信任林女,因為全心信任,所以付出一切,在被背叛時,世界都崩毀了。這種人,在台灣社會很多,只是絕大多數是用別的手段報復對方,沒有像殺人這麼極端,當然也有自認倒霉者,自行還完金錢上的債務,再去心理治療後人生再出發。

本文想要表達的是,這種悲劇,可以根本不必發生。如果我們工作、租房,甚至買line貼圖都有簽書面契約,在對方違約,自己的權利遭到侵害時,就會冤有頭債有主的去求償,為何在男女交往甚至結婚這種大事上卻不簽契約呢?如果張男跟林女有簽下如「若兩人未結婚,林女必須返還張男所贈之一切金錢及物品」的契約,這樣兩人結婚固然皆大歡喜,若兩人分手張男也不會損失這麼慘重,因而痛下殺機。

相對的,林女若知道未結婚就必須返還金錢及物品,在處理這段感情及金錢關係時就會更謹慎。最重要的是,簽這種契約行為本身給張男一個概念,世事無常,不能如此一廂情願的認為人家一定會跟你結婚。既然已經先打預防針,分手時也就不會太難以接受。

台灣傳統觀念認為,簽契約表示不信任對方,會傷害感情。但是許多慘痛的歷史經驗證明,人性本來就不值得完全信任。退萬步言,就算簽契約真的表示對對方的不信任,但其所產生的不悅感,也將遠小於悲劇發生後,所產生的損害。凡事都是利益衡量後的產物,任何事都有成本,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例如,中國土豆網因創始人沒有簽婚前契約,其與妻子離婚時所產生的婚姻糾份,使土豆網的上市進程被擱置半年有餘,半年內市場變化之大,早已錯過IPO的最佳時機,投資人及土豆創始人付出極大的代價。此事發生後,中國創投界開始重視創始人之婚前契約問題。

另外,伴侶和婚前契約在國外早已行之有年,外國人視為常態。臉書創辦人馬克祖克伯和現任妻子交往時就曾公開表示有簽伴侶契約,結婚時也公開表示有簽婚前契約。希望台灣人民能見賢思齊,將伴侶和婚前契約融入一般生活,不但能多些保障,更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悲劇。

(交大科法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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