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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還在國庫通黨庫

◎ 林清淵

某週刊驚爆文化部為護航預算過關,補助立委每人二百五十萬元,這種以公家資源綁樁、行政不中立之違法事蹟,在自稱清廉的馬政府執政下非常諷刺。雖經洪孟啟部長否認,週刊再爆已有國民黨立委拿到補助款百萬元,部內高層還曾多次邀集相關主管討論如何分配款項及追蹤進度。此舉已涉圖利,及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

洪部長沒有向社會說明過程;未提告週刊;否認有這件事卻請辭;被慰留又參加網路直播節目《內閣踹共》,強調「百分百沒有這件事」,「若有將以死謝罪」,洪部長連辭職都在做假,有必要發誓以死來謝罪(不可能的事)嗎?藍委立院黨團開記者會自清也著重查洩密、揪內賊,提告與送監察院隻字未提。

洪部長討論如何補助執政黨立委選舉,就像老師討論如何染指學生,就算沒有真的去做,心中有此邪念,已經是罪惡。洪部長亟需說明那次會議的實際狀況:一、是誰提議補助黨籍立委,是立委主動提出或是上級交辦,應拿出證據或說明;二、會議中誰贊成誰反對;三、公告哪些國民黨立委要錢;四、資料外流的責任;五、徹查歷年是否也對黨籍立委補助;六、是否與選舉相關。紙包不住火,等到政黨輪替後被查出時,民怨沸騰,就不只部長下台,可能觸法送辦。 監察院、檢調、情治、政風單位,這時候又要裝盲了,難道甘願當馬政府的走狗?文化部的作為,不須給人交代?

(作者從事營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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