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昱呈
農委會擬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草案,放寬法拍取得農舍,免農民身分限制,個人認為已悖離興建農舍之立法原意,理由如下:
首先,農舍係因「農業經營之需要」而興建之農民住宅,一旦與農業經營脫鉤,即失去農舍存在的意義,試問非農民之投資客,經法拍途徑標購農舍,會繼續作農業使用嗎?除了養地及炒作農地、農舍外,甚至可能轉用為民宿、超商、工廠、餐廳等非農業用途,進而衝擊農業生產環境。
其次,目前農地價格不斷飆漲,部分交通區位良好之農地,已炒到一分地近三百萬元,對於青年農民而言,不僅買不起農地,更遑論是有能力標購法拍農舍,因此,放寬法拍免農民身分限制,最終受益者只有投資客及假農民。
再者,投資客亦可能循「假設定,真買賣」方式,讓未具農民身分的承買人設定抵押權,再透過法拍途徑取得農舍,屆時將形成大漏洞,讓投機者有炒作農舍空間,繼續在農地種「豪宅別墅」,期盼主政者三思!
(作者為地方農政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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