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思源
有立委質疑,內政部和農委會將於六月底修正完成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亦即「必須真正從事農業經營」的務農者才能興建農舍,是打壓農民、傷害農民。因原本價值千萬元的農地,屆時賣掉只剩八、九百萬,其所得價值降一成。
筆者不解的是,何以堅持農地農舍農用、杜絕農地豪宅亂象是打壓、傷害農民呢?根據調查,台灣農地已經被炒作到接近建地價格,甚至台灣土地價格,每公頃高達一千五百萬元,乃是亞鄰日本的六倍、韓國的十倍!反觀二○一三年台灣人均GDP為二.一萬美元,不如日本的三.九萬美元、韓國的二.六萬美元,相形之下,這不是很可笑嗎?怪不得有人諷刺,縱使有意從事農作的年輕農民年薪百萬,也要不吃不喝十五年才買得起啊!
可想而知,台灣農地價格炒成全球最貴的結果(美法德等大國土地一公頃不到新台幣三十萬元,即使國土總面積比台灣大一些的荷蘭,土地每公頃也只要新台幣一百四十五萬),非但只是肥了建商,而且導致年輕人因買不起農地而難以返鄉務農,扼殺農業發展生機,這才是打壓、傷害農民!此外,根據調查統計,國內近十多年興建的農舍,竟有超過六成農舍起造人非農民,超過七成農舍都不合法!
有鑑於此,如今主管機關修改規定限縮農地蓋農舍的資格,怎麼會使農民與農會成了受害者呢?反而因遏止炒作亂象、保護優良農地,才保障了真正從事農業經營行為農民的權益。所以事實上,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
(作者從事資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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