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世澤
在柯市長及民意的壓力下,警方終於強硬逮捕愛國同心會成員,但隨後卻以「妨害行人通行」為由,動用四、五十名警力驅離在一○一廣場表達訴求的法輪功成員。
一○一前廣場屬於開放空間,也是提供市民自由及合法使用的空間。二○一○年法輪功學員申訴北市警以妨害交通為由開罰單的判決中,法官即表示,警方已干預人民意見表達自由,裁定免罰,並呼籲政府施政應以「保障人權」為依歸。
妨害交通罰單免罰,卻可調動大批警力驅離法輪功成員。在中國的陰影下,警方「取締非法、壓制合法」的做法,套一句柯P的話:怪怪的!
(作者為公務員,基隆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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