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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台北市交通大隊:請幫好人「主動」銷單

◎ 高偉峰

在充斥著權謀與算計的選舉之後,自由時報昨天刊出一則令人動容的新聞:「禮讓救護車,卅多汽機車寧違規被拍照。」新聞大意是說,十一月卅日傍晚五點多,在台北市市民大道靠近承德路段,有卅多位汽機車駕駛人,在紅燈時硬是在固定式照相機的閃光燈下跨越紅線,禮讓救護車先行通過。

這樣的義舉,實是值得我們宣揚與稱譽的,交通大隊理應主動取消開單,而非如副大隊長所言,「將『逐一比對』民眾提供之行車紀錄器畫面,進行銷單。『如有漏掉』,尚須遭疏漏的車輛駕駛人費時『提出申訴』,方能銷單。」

在經歷諸多憾事之後,好不容易市民們養成主動排除萬難、禮讓救護車搶救生命的觀念與習慣。就連交通大隊也說,交通警察在現場執勤時亦不會開單取締。既是如此,建議交通大隊「主動取消」「該台固定式照相機於接近時間內所拍攝照片的開單程序」,一則節省駕駛人寶貴的時間與精力,無須在忙碌的工作之外,承擔所謂申訴的時間與精神成本;二則警察機關與監理單位也可以省去一些作業的人力與時間,少印些紙張,少砍幾棵樹。否則,對所謂「遭疏漏」的駕駛人而言,往返監理單位提出申訴的精神與時間成本,究竟是一種鼓勵還是一種懲罰?若行善者還要一再出入監理單位「申訴」,交通大隊不怕輿論砲轟?

(作者為新北市國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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