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呂理忠
一位消防隊員PO文質問:難道高雄市消防局局長連MSDS都不會查嗎?又說:根據新聞報導洩漏時就已經知道是丙烯,也測出濃度超標有爆炸危險,為何還讓消防隊員在現場找洩漏源?根據Z(劃定管制區)應疏散該區所有人員,且關閉該區所有石化管線,但誰敢下這命令?誰敢負責這樣的經濟損失?這不是消防局最高指揮官要下的命令嗎?
這個對高雄爆炸事件中,丙烯洩漏處理方法的質疑,格外引人注目。就個案來看,「消防局最高指揮官」在幾點幾分接獲通報,是首要須查證的;然而在追查責任的同時,更重要的,恐怕是中央政府應立即通報全國消防單位,加強化學災變的救災演練,立即補充不足裝備,明文確立支援體系,這樣才能在下一次不幸事件中減少傷亡與財產損失。政府也應該「全面檢測地下石化管線」,並予以明確標示,這是防災基本功,不應該因為看不到就當沒看到,長期疏忽,使得災情一發不可收拾。
台灣地震頻仍,地下管線破損根本只是時間問題,「假設一定會出事,才能在出事時把損失降到最低!」
(作者為大專教師,桃園煉油廠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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