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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綠卡 立院該徹查

◎ 許又方

據一份週刊報導,馬英九總統雖然宣稱自己的綠卡已經失效,但「稅籍」仍在,必須遵照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俗稱「肥咖條款」)的規定,向美國政府繳稅。消息一出,輿論譁然,總統第一時間當然嚴正否認。但擁有彈劾總統權力的立法院諸公,該不該著手調查看看?

台灣總統竟然得向美國政府繳稅,這是何等荒謬的情事?如果此事為真,表示馬總統的綠卡迄今仍然有效,與他之前強辯已經「自動失效」的說法大有出入。這種情形只有兩種可能:第一,美國方面搞烏龍;第二,馬總統說謊。不論是什麼,在台灣位居權力至尊,卻可能擁有可以隨時進出美國的綠卡,這種事難道不該好好徹查一番?難道不會比中研院研究員是否符合「考勤」更重要?

二○一一年美國總統大選前,共和黨提名人川普公開質疑現任總統歐巴馬的出生地,引發美國媒體一致的關注。最後逼得歐巴馬不得不拿出詳細的出生證明以昭公信。反觀馬英九競選總統時,不斷被問及綠卡的事,但馬陣營卻始終說不清楚,無法提出最有力的資料來證明馬的綠卡已經失效。最後此事在台灣人敦厚的民族性下草草落幕,不了了之,連其家族直系血親都擁有美國籍也都不再追究。如果此事發生在美國,豈能如此善了?

相信沒有人能容許一國領袖竟擁有他國居留權的事實,也不能容忍其對此事一直說不清楚(甚至可能一再說謊)。擁有彈劾權的立委諸公,該不該認真去查查咱們的總統呢?(作者為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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