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羅瑩雪不法 不能視而不見

◎ 黃帝穎

法務部長羅瑩雪昨對太陽花學運表示,學生這些「不法行為不能視而不見」,秉持同樣的執法標準,羅瑩雪涉嫌圖利黃世銘的不法行為,一樣不能視而不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六條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過去法務部處理檢察官回任申請,有「維護檢察官形象」的行政標準,例如: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卸任後請調回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當時法務部長王清峰即以「維護司法檢察官形象」為由,批示「礙難照准」。然而,黃世銘涉犯洩密及違反通保法等罪,經檢察官起訴、檢評會通過撤職建議,且台北地院判刑一年二個月,已然徹底踐踏「檢察官形象」,羅瑩雪卻准黃回任。

很明確的,社會對於羅瑩雪的不法行為「不能視而不見」,羅部長未堅守「維護檢察官形象」的標準,違法准黃世銘回任檢察官,還讓他擔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圖利黃世銘包括主任檢察官薪資、司法官退休給付等納稅人血汗錢,此不法利益估計超過六百萬元,依據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規定,羅明知違背法令(行政程序法第六條),圖黃不法利益,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自由共和國》強力徵稿

《自由共和國》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夜間聯絡電話、銀行帳號(註明分行行名)及E-mail帳號。

刊出後次月,稿費將直接匯入作者銀行帳戶,並以E-mail通知。
文長1200字以內為宜,本報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不退稿;若不用,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一稿多投。

《自由共和國》所刊文章、漫畫,將於 「自由電子報」選用,不另外奉酬。
Email:republic@libertytimes.com.tw

編輯精選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評論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