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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請用鞋丟我!

◎ 孫致宇

在士林地方法院裁罰五千元的判決中,提到我對行政院江院長丟鞋無助於陳情或爭端解決、不尊重他人。那我反而好奇了:受苦的人們還有什麼辦法呢?

華隆問題已超過十年,等不到退休金的退休勞工們,有些為了孩子學費天天上保全大夜班,過勞到肝、膽病變;有些等不到錢抑鬱而終,一直到死,華隆仍不願給家屬退休金。這些最底層者的苦難是真實存在的。自救會兩次去行政院、三次勞委會、四次苗縣府、總統府陳情,無數次公文往返,卻未有政府單位拿出誠意解決。

其實,華隆自救會問題源自於行政院勞委會、苗栗縣勞資處監督不周,地方官員甚至協助脫產。華隆從民國九十二年起就拒絕支付退休金,從更早以前就開始提撥不足額,與彰化大統案相同,然而苗栗縣勞資處直到一○○年都從未開罰,後續更以「退休金不是勞資爭議」拒絕繼續協助勞資談判,所以至今華隆問題懸而未解,自救會還會繼續抗爭。

華隆自救會的處境與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一樣悲哀,都是沒有得到應得的退休金、資遣費的退休老工人,然而,後者遭到勞委會提告追回「代位求償」,華隆自救會的處境則是資方脫產、勞政機構瀆職。

有些人說,如果我可以拿鞋丟江宜樺,那為何別人不能丟我?我想,如果今天我擁有公權力,卻因為我的怠忽職守,成為一群老工人拿不到畢生棺材本的幫兇,那請你用鞋丟我!

(作者為丟鞋學生,就讀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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