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士豪
最近內政部宣布規劃國家公園向民眾及登山者收費,引起熱烈討論。筆者身為熱愛登山的醫師,基於以下三點原因,贊成國家公園收費。
一、長久以來,山區緊急救護及救援系統事權紛亂、效率不彰,長年深受人力不足、設備不足及經費不足之苦。國家公園收費的收入,正可以做為緊急救護及救援基礎建設之經費。
二、當登山客發生意外需要被救援,常被指責是「浪費社會資源」,也被要求「使用者付費」。更有甚者,台灣曾發生過登山客因為怕被指責而不敢求救,因而喪命。如果國家公園收費可以專款專用,移撥一部份成為山區救援之基金,抑或是尋求產險公司針對登山路線投保公共場所意外責任險,則山區救援之經費可獲解決,登山者也不須再背負浪費社會資源之罵名。
三、台灣的山區硬體建設及緊急救援體系,目前均由國家規劃、執行,並以全民稅收挹注經費,有時會引來「慷全民之慨來補貼登山客」之批評。國家公園收費後,登山客成為消費者,而國家公園成為提供服務的業者。如此一來,山區硬體設施如步道的建設、山區避難小屋之服務,以及山區救援體系的效能,登山者(消費者)便可以抬頭挺胸地向國家公園(提供服務的業者)要求提升品質;另一方面,更可透過官方及民間消費者保護部門與團體的公正監督,獲得更進一步保障。
(作者為醫師、世界山岳聯盟醫療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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