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翁敏雪
中國配偶團體赴立法院陳情,希望修法將取得身分證的時間從六年減為四年,取消取得身分證前只能繼承兩百萬元遺產之限制,並能接中國父母、前婚生子女來台定居,無須放棄中國戶籍,不用因沒同居事實而遭強制離境等權益。 中國配偶嫁來台灣,雖然應該讓人生活方便,然而此種形同不平等條約的修法如果輕易通過,台灣主權地位不知在那裡。雖然不應對陸配有刻板印象,然而誠如毛澤東當年所言:人多好辦事。如果有心人打著算盤是想蠶食鯨吞,出動大批螞蟻雄兵,會不會等我們發現想喊痛,已經屍骨無存,喊都沒用了呢?
政府表示,應以同理心來接納新移民,包括陸配在內,因為這些新移民都是台灣人。但是,接納的方式,一定得用付出自己的籌碼來交換嗎?一定得讓螞蟻雄兵輕易壓境嗎?不要說選票不重要,選票可是會影響政治人物的作為,而政治人物輕描淡寫的一個決定,也可以輕易左右大家的生計與痛苦。民進黨主張對於陸配採生活從寬,身分從嚴,只是幫忙捍衛台灣人民的人道吧!
(作者為大學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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