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童寶蓮
三年多前馬總統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的批准書,三年後國際專家檢視台灣人權現況,馬政府卻刻意讓兩公約國際審查低調進行。這種一手遮天、想用紙上人權來騙騙百姓的做法,令人唾棄!所幸台灣的NGO團體積極參與會議,其努力的結果是,讓這個國際審查沒有淪為大拜拜來收場。
本來國內法能搭著國際人權兩公約的便車,恪守依法行政原則,避免人民權利受到侵害,這是好事。可是至今連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如法官、檢察官、公務人員,對兩公約也都「霧煞煞」,不知該做什麼?
在過去多次談到人權時,馬雖直接言明七十%的侵害人權行為都來自於公務員,司法與稅務更甚,這樣的事實卻一直未見改善,形同屁話。
希望這次國際專家能喚醒漠視人權的官員們,針對「結論性觀察建議」,落實相關人權保障規範,讓國際人權兩公約脫離「花瓶」的譏諷。
(作者為退休醫護人員,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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