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惠琪
葉蔻纏訟七年終於翻案,考選部重為審查後,授予中醫師資格。大家似乎認為這代表國家考試的透明度又進步了。個人曾參加國考,並不這麼樂觀。
第一:關於司法審查方面。「葉蔻案」是行政法院罕見地要求考選部重為「實質審查」,由閱卷者對試卷重新評分。依大法官釋字三一九號,「除依形式觀察,即可發見該項成績有顯然錯誤者外,不應循應考人之要求任意再行評閱,以維持考試之客觀與公平。」通常情況下,法院為尊重閱卷者的專業判斷,僅要求考選部從形式上將各題分數相加,與總分核對。一題二十五分,許多考生莫名其妙得二、三分,即便尋求司法救濟,也無實質幫助。依「行政程序法」第三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考選部可不公布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考生只能自認倒楣。
第二,葉蔻訴訟所以成功,是因該題「東桓清燥湯的組成成分」屬於「問答題」有標準答案,可以判定給分是否客觀。但多數國考的申論題,考生不論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都只審查考卷是否彌封、有無漏未憑閱,對於少數閱卷者的給分粗率,莫可奈何。
「典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考生複查成績,不得要求重新閱卷、提供參考答案,固然有其考量。但無標準答案的申論題,即便同一評分者,兩個月評議三、四千份考卷,一個疏忽,考生重來一年,再砸十多萬學費姑且不談,婚姻、人生規劃又耽誤了一年。葉蔻訴訟成功,只是機緣巧合下的特例。該如何建立客觀標準,恐怕還有待專家多方研議。
(作者為台灣大學中文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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