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晏婕
我外公「李伯廷 」,在一九六○年參加過羅馬奧運,是田徑隊選手,一九六四年參加東京奧運,是籃球隊選手。外公常代表台灣去世界各地做籃球友誼賽,有一年在美國比賽時受傷,左手與左腿骨頭斷裂,須在美國當地緊急開刀,幸好幫他開刀的醫生是台灣華僑,也認識我外公,所以沒收開刀費(當時費用是五萬美金)。但除了開刀費用,其餘費用都無法省略,當時我外公住院三天,醫療費總共花了一八○萬台幣左右。外公很幸運,遇到貴人,所以只花一八○萬左右就能解決,不過即使是一八○萬,在這個年代也是大數目,何況那個年代。
我也有出國的經驗,我去過英國、美國、日本等國家,每一次出國,我最害怕的就是生病,怕負擔不起昂貴的醫療費 ,但我不會批評那些國家不人道 ,因為我沒有向這些國家繳稅,我不是當地公民;因為他們的國民有繳稅,享有那些福利是合理的。
但是,今天為什麼中國學生來台灣可以享有健保?他們有繳稅嗎?他們是台灣的公民嗎?今天台灣學生在國外哪個國家能享有這種優惠?
請問:為何台灣政府能讓這法案通過?我們到底選了什麼樣的總統?
(作者為佛光大學外語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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