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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河蟹集團

◎ 江河清

五十多天前,台灣公民鍾鼎邦在中國被以「涉嫌協助電視插播、危害國家安全」之名被逮捕並失聯超過五十天。在這期間,鍾家家屬心急如焚,人權團體更多次陳情總統府,但馬政府至今不發一聲,也毫無救援行動。在此同時,旺中併購問題引起許多台灣公民的怒吼,擔心媒體集中化的不良效應,旺中集團總裁卻在陳雲林來台前一天大聲呼籲台灣媒體應多多給予中國正面報導。

如果說鍾鼎邦是因為在中國的言論自由問題而被羅織入獄,旺中案則是媒體財團與政府(NCC)聯手削弱台灣的新聞自由。當中國在對岸用國家暴力壓制言論,台灣則有政府在此案則放任媒體財團霸道壓縮言論空間。

根據維基百科對於中國網路用詞「河蟹」的定義是:「河蟹」是「和諧」的諧音,該詞「代指封鎖、掩蓋負面消息、控制新聞和言論自由的行為,同時也有螃蟹『橫行』(霸道)的意思。」旺中案與逮捕鍾鼎邦的事件都展示了一個「河蟹」的大中國計畫,不只是中國政府在中國要「河蟹」,台灣政府與媒體也可以配合演出,總統可以不理不睬鍾鼎邦的安危,媒體也讓公民對於馬政府的中國的批判消音。對於馬總統與蔡衍明,似乎是否只要符合中國共產黨的統一大計,台灣社會最珍貴的民主、自由與人權統統可以捨棄。

(作者為台灣大學社會系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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