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昌葉
本人常利用高速路,認真算起來,住在都會區的用路人是幸福多多,例如中山高五堵到泰山這一長段,隨便你上下交流道,都免繳過路費;林口至楊梅間、大甲到彰化間等,也不收費。這些免收費路段通過的區段,都是都會人多車多地區,不符合現代使用者付費原則。因此,趁現在ETC爭議期間,應考慮一鼓作氣將ETC全設置於交流道口,以公里數計算費用,用路人的一分一毫都收得到,這才公平。
多年前就有位交通部長認為,二高等新的高速公路應採交流道入口收費。時過境遷,我們今天卻還用石器時代的攔截式收費系統,執政者真是需要大格局啊!(作者為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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