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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工廠看勞動派遣

◎ 羅俊瑋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說「血汗工廠有什麼不好?」「我們流血流汗,只要我們符合法令。」眼光獨到,一語道破血汗工廠所以致之的關鍵!

血汗工廠之形成,並非大企業家所造成,其係法令規範所致。如我國勞動基準法所承認之責任制,其或即為造成血汗工廠之主要原因。大企業家「遵守法令」,以致經營「血汗工廠」,反正「惡法亦法」。

就派遣勞動是否應以立法方式加以規範,在一年一度勞動節之際,又成為眾所注目之焦點。當然勞動派遣之產生,原本係因為某些臨時或緊急情況,對於勞動力需求之因應所生。然若勞動派遣脫離此等本質之規範,則難保又再造成法律所保障之「血汗工廠」的問題。

「血汗工廠」之形成,本即係法令規定之原因所致,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才是肇致「血汗工廠」最主要因素。果若立法機關不訂定如此法律,企業家亦無法主張其係「依據法令」,開設並經營血汗工廠。果若行政機關積極為勞動檢查,企業家亦不敢繼續讓血汗工廠存在。果若執政者關心國民權益,其對於立法機關所制定之血汗工廠之法律依據,亦應提案修正。派遣勞動之問題亦在於此。

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之觀點,其禁止將勞動做為商品或商業用之物品。如需有勞動力之中介組織之運作,其前提亦須在非將勞動力做為商品之前提下運作。

筆者並不反對就派遣勞動加以法制化,然其前提應如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所揭示,禁止將勞動做為商品或商業用之物品。勞動派遣並非得以做為企業主各項業務均得採用之機制,其必須於某些特定之條件下,始得容許勞動派遣之使用。行政、立法機關請務必三思。

(作者為中正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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