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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一致對外」的矇混心態 虐待幫傭、侵害人權的外交人員,傷害台灣形象

◎ 謝良承

日前我國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因疑被指控涉「外籍勞工契約詐欺」之罪嫌,而遭到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與拘留事件之新聞,看到這事件的相關報導,其實心情有點複雜。

畢竟,站在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以及駐外人員本應享有相關外交豁免權,似乎當然要力挺外交部所主張「FBI宜即刻放人」的立場。但深入追究背後曲折則非那樣地單純。若我們以反求諸己的關門檢討心態來省思,此等侵害人權、虐待他國籍幫傭的外交人員,不僅深深傷害台灣的國際形象,丟盡了台灣人的臉;甚而,一個外交人員完全漠視人權常識,憑什麼擔任駐外的重大外交工作,更何況還擔任高階主管?

撇開反恐議題,歐美國家本來就對基本人權的保障措施有一定的堅持與敏感,但這位駐外三年的劉女士似乎搞不清楚狀況,完全忽視了涉及勞動者工作權益保障,以及威脅受僱者人身生命安全的事情,正是基礎人權最重視的環節之一。加上劉姍姍女士以幾近乎是現行犯行徑遭菲籍幫傭指控,其行為被揭發後還企圖潛逃離境,難怪被FBI方面會先以逮捕拘禁手段,牽動了台美雙方曾簽署「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神經,最後導致局面搞得很難堪。

基於上述幾點因素,證明此事絕對非同小可,我們除了整體上支持外交部要求放人的基本態度之外,但同時針對劉女士疑似境外犯罪的行為,絕不能隨便讓馬政府以「一致對外」的心態矇混或交代過去;畢竟這事件若處理不好,說不定還會導致台美關係大倒退,讓台灣在長遠台美互動關係上付出慘痛的代價!(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系兼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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