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應元
去年十月馬英九接受美聯社專訪時表示,將於連任後和對岸進行政治談判。事後馬英九否認此說法,要求美聯社更正,並嚴詞抗議。過去一年時間,兩岸局勢並無發生重大變化,但馬英九竟於昨天突然拋出,在未來十年當中洽簽兩岸和平協議。
缺乏制度性保障或國際仲裁機制的和平協議,就好比是沙灘上的大廈,絕對無法持久。寄望於強權善意遵守的和平協定,就是為強權侵略作準備,排除其擴張障礙。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錯誤的和平協定,不但無法帶來和平,更可能帶來浩劫。雖然希特勒擴張與中國入侵西藏的背景條件不同,但錯誤的和平協議所帶來的浩劫都相同,台灣不可不慎。
馬英九說要在民意高度支持、國家確實需要、國會監督等三項前提下,來推動和平協定。這些都是對內的基本條件,但對談判對手應該要具有的條件,卻隻字未提。
國人應該要知道,一個體制對民主自由的實踐,對人權的保障等,這都會影響其對和平協議的履行。
我們如何能奢想一個對內打壓民主自由的政權,會忠實履行其對外的和平協議?又連象徵性的取消飛彈瞄準台灣都做不到時,和平協議的意義又何在!
一旦這種昧於事實、一廂情願的和平協議出現,台灣不但將犧牲兩千三百萬人對未來的選擇權利,並使得國際社會對台海局勢做出錯誤判斷,同時自動為強權排除擴張的障礙。這樣的妥協退讓所換取「空中閣樓式」的和平協議,對台灣的和平毫無制度保障。
過去由於中國不承認台灣存在的事實,處處打壓台灣,且無所不用其極的將台灣排除於聯合國等國際組織,這是造成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安定潛在威脅的主因。因此歸根究柢,要達成台海和平,當然要解決台灣的國際參與問題,有效融入國際秩序規範與監督。
這種有制度保障的台海和平,才是台灣人民所盼望的。
(作者為前行政院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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