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明裕
五年前高雄發生三歲女童性侵案,去年八月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審判長邵燕玲的理由是「無法證明被告有違反女童意願」,輿論譁然。
後來高雄高分院判被告無罪,理由是「女童供詞前後不一,測謊沒有證據力,證據不足」,人民心死。
現在更出現總統差一點提名邵燕玲為大法官的烏龍事件,值此兒童節真的令人心碎,難怪女童阿嬤說:「哪有天理」。
三歲女童的生長與發育還在啟蒙階段,兒科醫師在為她們做生理評估時,都要非常專業的訓練;而心理評估時,更要請兒童心智科醫師協助,這樣才能及早發現遲緩兒中的自閉症與過動兒,可見三歲女童不是大人的縮影。
一件讓三歲女童心靈受傷的案件,竟然用「無法證明被告有違反女童意願」,以及「女童供詞前後不一,測謊沒有證據力,證據不足」,法官判案竟套用成人的行為模式,可見專業與請教專業都不足。
退一步說,這些高院法官總該也有養兒育女的經驗,依經驗法則就應該知道,三歲女童不是大人的縮影。「無法證明被告有違反女童意願」以及「女童供詞前後不一,測謊沒有證據力,證據不足」等判決理由,出現在三歲女童性侵案例中,除了用法官死讀書、不食人間煙火與恐龍來搪塞外,應沒有其他理由可以解釋。
有這種恐龍法官、恐龍院長與恐龍總統,現在小學三年級的受害女童,今年兒童節真的要心碎了!
(作者為小兒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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