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世聰
郝龍斌拋出要在仁愛路空總用地興建社會住宅的想法,然而筆者在簡述對住宅問題的看法前想先問的是:郝市長,你的龐畢度呢?
郝市長在上一次市長選舉時表示,要組成營建團隊,在空總原址興建「類似法國龐畢度的展演中心」,但過去四年來這個營建團隊從未成立,而「龐畢度」現在卻突然變成「社會住宅」,好像只要什麼都不要蓋,郝市長就永遠能畫大餅一樣!
過去北市國宅處效率不佳,對平抑房價效果有限,究其根本,是因為台灣既無歐洲戰後大規模重建的契機,亦無香港等土地公有的背景。此外,將社會弱勢者集中到特定社區會產生「標籤化」的惡果,最近德國都市計畫權威Speer在接受專訪時則指出,由於高層建築維護費用較高,政府興建高樓國宅容易淪入年久失修的窘態。
筆者認為,社會住宅有其必要性,但不該走回過去北市國宅失敗的老路。目前台北都會區其實仍有大量餘屋,只是房地產市場不透明,因此透過媒合平台的建立,讓建築所耗費的環境資源能被有效運用;而住宅權做為基本人權,政府需要擔起責任,所以也該研究針對合乎過去國宅申購要件的市民,發放「住宅券」以妥善結合公部門分配社會資源的責任與私部門的效率與彈性。
政府不可能取代市場效率,但對於有「點火」功能的關鍵公共投資,公部門絕不能撤守。政府應將政策獎勵投入戰略性及環境重要性的指標案件,如台北車站特定區、大稻埕歷史街區、士林新街和新北投等,以獎勵民間資源投入這些地區,兼顧保護歷史風貌與生活品質的提升。
最後,台北市可與中央合作整合修訂相關法令,要求平原區接受公部門資源的開發案,須規劃一定比例以上的「可負擔住宅(affordable housing)」。由可負擔住宅、住宅券、租屋市場透明化多管齊下,可相當程度降低市民的購屋壓力。僅在最極端狀況下,公部門才該直接介入住宅建設,這包括社會中極端弱勢族群與住宅品質最惡劣的集合住宅,也就是過去供法定貧戶居住的「平民住宅」,和整建住宅中建築狀況不良者。
(作者為前台北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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