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寶島
馬英九發表於報刊「紀念台灣光復一甲子」文中提到「.吧哖事件是日本司法史上最大醜聞,一次判決八百多名死刑,後在輿論壓力減下至一百多」。可知在日本殖民之下,台灣人抗暴事件,仍須經公正之司法程序判決定罪。
足證日本治台,政府對待台人尚有尊重法治。反觀二二八事件,我們曾親自目睹的景象是橫排一列於車站前,在眾目睽睽之下,舉槍一一射殺倒地,此等被殘殺的,均無經任何司法程序判決!何等慘無人道!。
至於文中提到郭雨新等先生都不是台獨主張者;簡直令人無法接受。試想在白色恐怖的當時威權政府之下,誰敢公然主張台獨?其實郭國基、余登發、黃信介等人,當時都很無奈,可想像的只能裝「中國皮」,實質是「台獨骨」,這是真心話,不對嗎?而郭雨新先生更是不怕死且不折不扣的「台獨骨」又「台獨皮」,否則為何被當時政府列入黑名單無法回台?(作者為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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