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農忙時節,走過台灣鄉野,稻田忙收割、忙耕耘插秧,菜田蔬菜青翠,另有黃白紅各色雜花;走進農村,卻分外寂寥,偶見老人在田中工作,稚子嬉戲聲稀,更罕遇年輕人。
「農地出售,七百五十六坪,可配建」、「售,農地一百五十坪、配建」……類似廣告不斷映入眼簾;舉目四望,田中冒出一棟棟大別墅,有的農田劃為一塊塊,以鐵絲網圍隔,待價而沽、或已有在都會的新主人,田裡雜草叢生。
以上場景,呈現台灣農業、農村、農民大部分真貌,「農村再生條例」過關,政府要花一千五百億元讓「農村再生」,但是,錢沒花在刀口上,沒了農業、農民,農村怎麼再生?
當農業萎縮走向黃昏、當「農的傳人」急遽減少消失,即使花大錢把「農村」搞得「富麗堂皇」,這是誰的「農村」?當沒了農業、農民,就沒有農村,「田園之樂」化為財團炒作的「商品」,賺進大把鈔票,富麗農村成了富人度假村。
國民黨趁民進黨退出立院,急急通過爭議很大的「農村再生條例」,馬英九稱「這是給台灣最好的禮物」,不少學者及農民擔憂,花大錢肥了財團、富人,更為財團炒作、開發、徵收農地大開方便門,類似大埔事件將到處上演,小農反而被迫「賣地離農」,「再生」成了「滅農」。
一千五百億不只是一塊肥肉,而是「全豬大餐」,將落到誰的口中?從農再條例內容,及政府預算執行實況,大約只有一半落實在農村,近半將被政商黑共犯結構層層分肥。
如果國民黨故技重施,藉公家的錢連結地方派系政商勢力,還不如把一千五百億直接分給六十萬農戶,每戶平均二十五萬元,實際嘉惠農民!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