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莊雄吉
馬總統於五月十四日一邊簽署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同時我們也見識到他一邊打壓人權,台北賓館內是人權鼎沸聲響叮噹,然台北賓館外卻是警察打壓多名北市議員及野草莓學運團體抗議聲。如果馬政府真的那麼重視人權公約,台北賓館外應該是慶祝人權公約簽署的鞭炮聲或普天同慶的祝福聲,然真正的實況確是天差地別的抗議聲叫罵聲。
馬總統簽署人權公約,但公約內容馬總統您是否實際過目,因為「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開宗明義是人民的自決權,不曉得馬總統你準備好了沒,台灣未來前途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決定,而不是由您決定台灣前途,這您可忍受嗎?
不要以為簽署了人權公約就轉大人或與國際接軌就爽歪歪,須知人民自決是推翻暴政、推翻專制及推翻獨裁、壓倒駱駝最後一根稻草,希望您不要後悔簽署國際人權公約哦!(作者為會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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