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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怎麼管教學生

■李雅文

台北市教師會公布以全台高中職以下教師、家長為對象所作的民調顯示,有七成六的教師及六成四的家長,不支持教育部及台北市教育局宣示的「零體罰」。台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表示,台北市零體罰政策不會改變。又提到十年前教育部曾提出「暫時性疼痛」管教方式,只要家長出具同意書即可體罰學生,但因未獲社會大眾接受,政策並未執行,事隔十年社會變遷,再提體罰合法化,是走回頭路。

十年前社會大眾不認同暫時性疼痛的管教方式,所以教育單位不執行這樣的政策,而今的零體罰政策,大部分的家長和教師皆持反對意見,教育單位卻堅持執行此政策,是否表示十年前教育單位聽社會大眾的聲音,十年後就不顧社會大眾的心聲,執意孤行?

超過八成的教師及家長認為,台灣教育需要建立明確的教師管教學生的程序及方法,讓教師有依循的規範。包括怎樣的行為才算是體罰?罰寫作業、罰站、不能下課、規勸訓誡?執行時間長短及臉部表情和聲量大小,聲調高低又要如何衡量,才不至於被冠上體罰惡名?當學生犯錯了,怎樣的管教方式能改正他們缺失,寫悔過書嗎?學生不能管不能罰,老師真的不知要如何教?家長應該不會真的希望老師將他們的孩子放牛吃草吧?也希望教育主管單位給個明確的管教辦法,讓學校、教師、家長三方都認同,讓教師可以安心正當來管教學生!

大法官解釋文,將師生關係,不再視為「準親子關係」及「特別權力關係」,請告訴我,那該怎麼處理師生 - 尤其是老師與犯錯的學生 - 關係,才能安心的教,而不必扛下不當管教之惡名?(作者為國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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