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承賢
為了查詢一場音樂會的演出時間和購票資訊,我連上「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的網頁,發現上頭標示的機關英文名稱是:「National Chiang Kai Shek Cultural Center R.O.C.(國立蔣介石文化中心)」,心中那種洋溢著美好音樂和藝術的嚮往,頓時轉變成令人作嘔的感受。
如果德國的國家級音樂廳或戲劇院,定名為「National Hitler Cultural Center(國立希特勒文化中心)」,如果柬埔寨有一座「國立波布文化中心」(波布是赤柬時代屠殺大批人民的暴君),如果義大利有一座「國立墨索里尼歌劇院」,如果西班牙有一座「國立法蘭西斯科.佛朗哥音樂廳」,請問教育部官員,你覺得如何?
請問音樂家和藝術家們,如果你們受邀,前往一家名為「希特勒音樂廳」或「赤柬波布戲劇院」的場所表演,你們會不會感到受辱,你們能表演得心安理得嗎?
據聞國家音樂廳至今仍不接受流行音樂登堂入室,可見主事者心中對於藝術是有一把尺的。只不過,是不是也該拿出一把是非長短的尺,重新衡量機構名稱中無品失德、殘民以逞的獨裁者名號,是否已損及自身的風格與品味,又是否會引來國際物議?
(作者為國立台師大台文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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