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嘉欣
看到台中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與捷運工程處處長,涉嫌長期性騷擾多名員工的新聞,令人憤怒不解。這名處長性騷的受害者至少五人,且早在二○一六年就發生,受害者有報案且申訴,加害者卻沒有被停職,實在令人不解,這若不叫包庇,那什麼才是?
其中有受害者在二○二一年就深受性騷之害,最後只好申請留職停薪,並向交通局投訴事發經過(這需要很大勇氣,因對受害者是第二次傷害),交通局長承諾會妥善處理,但受害者留職停薪十個月期間都沒得到任何消息,也沒有看到這個處長受到任何處分,於是就在留職停薪屆滿前選擇自行離職。為什麼受害者反而要遭受懲罰?你能不生氣嗎?
盧市長去年在議會備詢時,曾說「姐姐妹妹站出來」,鼓勵不要忍氣吞聲,而要勇敢對色狼貼標籤,如今姐姐妹妹勇敢站出來,但有用嗎?涉嫌性騷的處長還坐得穩穩的,反而被害者要被迫離職,台中市政府是在睡覺嗎?
「性騷零容忍」不是口號,台中市府要給受害者公道,儘速查明真相,若屬實,就應予加害人應有懲處,倘若遲遲不作為,導致更多人受害,那真的是罪過,而盧市長那句「姐姐妹妹站出來」就顯得很諷刺了。
(作者是文字工作者)
編按:針對處長被指控性騒事件,盧秀燕昨天表示「性騷零容忍」,本案有五名女員工投訴,非同小可,即日起停職接受調查,若屬實,一定嚴懲,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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