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麗惠
職場霸凌近年在台灣愈發嚴重,對許多勞工的心理健康和工作效率造成負面影響,甚至使當事人走上絕路。但現行法律尤其是民法和刑法,卻缺乏對職場霸凌的具體規範,造成政府無法有效阻止不幸發生。
近日寫信呼籲應儘快制訂職場反霸凌法,勞動部承辦人回覆卻指台灣不需要職場反霸凌法,並稱他國也未制定此法,但其實南韓的《職場反霸凌法》已自2019年七月十六日生效,他國在這方面已取得進展。
那位承辦人回覆,建議受害者逕依民法及刑法向霸凌者提告,政府不須制定專法,這顯然是卸責,承辦人應該具備法律專業和國際視野,並具同理心,認識目前法律對職場霸凌受害者的保護仍有不足。
反職場霸凌專法不僅可提高社會對霸凌行為的警覺性,也為雇主提供清晰指導,減少法律糾紛,可更有效地對職場霸凌進行監管和處罰,盼社會大眾重視議題,推動相關法律的制定。(作者是高教工會聖約翰分部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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