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建志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的都發局,放寬京華城改建案容積而引發是否圖利威京集團的質疑,柯任內都發局長、現任工務局長黃一平,六日在北市議會接受議員游淑慧質詢時,坦言曾任中華工程(中工)董事長特助,面對是否應全面迴避相關業務卻欲言又止,稱「我比較沒有注意到…。」有趣的是,公務員服務法針對離職後不得擔任職務直接相關職務,對於「回鍋」卻較無規定,但正如游淑慧所質疑,難道開會時要迴避,批公文時不用迴避?
俗稱旋轉門條款公務員法第十四條之一,是為維持公務員公正廉明的重要公益,維持政府威信,重點在避免人員流動,使企業獲得不公平的機會與利益,而影響公共利益。直言之,要避免有人以公謀私,京華城、北士科案太多不合理與「開特例」的斧鑿痕跡,早在當年就被議員質疑,卻直到近期才引發討論,誰知還有多少「怪怪」的舊案躺在市府政風處抽屜裡。
高階文官不會不知「旋轉門」條款的巧門,舉凡,只管公務員離職後職務,不得擔任董事、監察人、經理、股東、顧問等職,「特助」是否包含在內有爭議。難堪的是,銓敘部函釋說明「職務相關」,如「原服務機關與該營利事業有營建承辦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工程,或採購業務關係(包括研訂規格、提出用料申請即實際採買)之承辦人、主管、正副首長」。這正是為營建與採購事業做出解釋,又皆是都發局、工務局主要業務。
中工、中石化同屬威京集團,除京華城爭議外,第一果菜、魚類批發市場改建預算追加,承攬廠商亦是中工,其他公共住宅統包、捷運工程、都更整合業務、社宅管理等,從百萬、千萬到上億標案都可見中工的影子。都發局長、工務局長一職,由曾任中工董事長特助的黃一平擔任,是否合乎社會觀感?
尤其,中工因空軍北市營區改建工程行賄前空軍少將張大偉一案,二○二二年判決,董事長、總經理、董總辦公室主任皆遭判刑。該案雖未遭行政機關列為拒絕往來廠商,限制參與政府採購法標案。但高階管理人涉入行賄並遭判刑是事實,同公司的特助擔任台北市的都發局、工務局長,套一句鄉民的話「畫面太美,我不敢看」。
(作者是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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