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自由廣場》民主法治不容衙門作風

◎ 王國論

基隆市東岸廣場經營爭議,已延燒近月,就法律人看來,只是一個經營契約的爭議,基隆市府竟在2月1日凌晨發動夜襲,由市府人員與警察到東岸廣場,強行換鎖接管,這種作為並非依法行政。

基隆市府在民主法治時代,竟捨法律不用,而回復古時縣衙門的惟我是法,個人認為,這比前苗栗縣老爺劉政鴻還劉政鴻。

爭議就看契約內容,法院就在那裡,未釐清前,豈可強行換鎖接管?只要經由法院釐清,倘若NET公司無理,法院自有民事強制執行處,可執行搬遷點交,基隆市府一堆幕僚,難道不懂嗎?

民事契約的爭議,除強制執行程序之外,法律還授予債權人「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尚方寶劍,手段多的是,基隆市府竟均捨棄不用,遭到外界物議了,才在扯前市長責任,市府發言人居然還怪「綠可以,謝不可以」,扯藍綠爭議,無限上綱。而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依法律規定,這是你的責任,否則就是包庇,既然敢嗆,就是你手中握有資料,責無旁貸。

市長絕沒有帶人搗店的權利,就像房子出租還要收回來,也得依組約行事,房東絕沒有斷水斷電的權利,否則法院民事執行處做什麼用?

(作者是律師)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自由共和國》強力徵稿

《自由共和國》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夜間聯絡電話、銀行帳號(註明分行行名)及E-mail帳號。

刊出後次月,稿費將直接匯入作者銀行帳戶,並以E-mail通知。
文長1200字以內為宜,本報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不退稿;若不用,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一稿多投。

《自由共和國》所刊文章、漫畫,將於 「自由電子報」選用,不另外奉酬。
Email:republic@libertytimes.com.tw

編輯精選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評論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