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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邱立委不宜火上加油

◎ 陳和文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搞烏龍抓錯人,警政署長黃明昭罕見指示新北市警局長黃宗仁親自道歉。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昨天(六日)下午偕同遭誤抓的黃姓男子到派出所領取到案通知,黃宗仁帶三重警分局長陳永昌趕到要親自道歉,遭邱顯智婉拒,與黃男快速離去。邱怒批員警誤抓還對黃男提告,毫無誠意,三重警分局應迴避。

筆者認為,員警告黃男妨害公務或傷害,或黃男告員警傷害,都是他們的權利,未來是否被起訴或判決有罪,均屬另一回事。員警辦案草率「誤抓」民眾,當然應該譴責及受行政處罰,若造成民眾身心或精神上的傷害,也應給予適當的賠償,這些都有法律依據。

但既然員警及警局承認錯誤,連警政署長都責令市警察局長親自向遭誤抓的民眾道歉,市警局長又帶分局長同行,不論行政程序上或道義情理上,都已經展現相當誠意,邱立委婉拒道歉,恐怕是火上加油,只會讓事件更加複雜化及對立化。

立委為民眾服務,天經地義,但針對警民糾紛事件,本應兼顧雙方立場及權益,儘可能圓滿解決。婉拒警方高層的道歉,或許可讓警政主管機關下不了台,但民眾又能得到什麼?值得大家省思。

(作者為公務員,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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