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冠甫
台北市最新公開招租的明倫社會住宅,因方案中最大三房型四十四坪租金過高引發批評,市長柯文哲廿六日解釋說仍低於市價,且蓋社宅不是打房,是要抑制房價,但會再檢討「就不要用那麼大的坪數」。
值得注意的是,柯文哲在記者會回應高租金質疑時,表示「此案設計太奢華,回去我會檢討」,如今又宣稱要取消大坪數,是否意味社宅坪數、品質將再縮減,回到平宅被戲稱為貧宅的污名化時代?
倘若參照內政部公布的基本居住最低標準(一人四坪、二人五坪、三人七坪、四人九坪)顯然房型可再調整。不過,這面積適居嗎?很難想像一家四口住九坪吧!
只是,要求居住空間,以及符合建築法規下的各項標準,則坪數、品質降低空間有限;以坪數計算房租,自然與民眾期待的低房租產生落差。明倫租金一公布,民眾不滿意,直白說就是「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選舉期間,政治人物各個猛開「居住正義」支票,實情卻是現實面做不到!以柯文哲政策白皮書為例(十二坪,月租金約六千元),家庭房(廿五坪,月租金約一萬二五○○元)幾乎是現今明倫租金的一半。
社會住宅申請對象,選舉話術上簡化為廣義的弱勢民眾,但現在面對高房價,人人皆認為自己弱勢,甚至包括高姓立委。但依住宅法規定,僅有卅%特殊身分保留戶,其他一般戶則訂有年收入標準,實際狀況又與租金補貼類似,令人詬病「看得到吃不到」,沒有改善多數人的租屋困擾。
真要回到爭議源頭,低薪環境不改變,除非「破盤價」,否則類似爭議各地社會住宅都會發生。
(作者為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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