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美珠
世聯倉運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黃仁安,舉例和碩聯合科技長期將停車場做為員工餐廳違規使用,檢討建築法規已有部分與實務脫節,筆者期期以為不可。
一、停車場空間規定早已存在多年,如認為不妥,為何不早早向台北市長柯文哲反映,畢竟和碩聯合科技有很長一段時間跟柯市長關係非常良好,根據去年台北市議員王世堅在議會財建部門質詢時表示,柯文哲在上一任期成立台北市智慧城市專案管理委託服務辦公室,三年來共招標三次,共花了市府約一億三千萬元公務預算投入該專案辦公室,結果三次標案得標者竟都是台北市電腦公會,且僅第一次招標時有兩家業者投標,但另一家恐為陪榜,之後都是童的團隊得標。
二、和碩聯合科技位居台北市,眾所周知台北市停車空間嚴重不足,為解決停車問題,柯文哲五年前提出「買車自備停車位」的想法,但遭外界質疑窮人無法負擔、將引發房價飆漲。擔任北市府廉委的律師呂秋遠也表示,他對政府單位認為可以直接管制的想法很有意見,因為這不僅涉及到立法問題,甚至可能牽涉到憲法上的人民基本權利,因而才沒有實施。
三、惡法亦法,在還沒修法之前,停車場擅自變更使用成員工餐廳就是不對,不宜此時怪罪法令不合時宜。
(作者為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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