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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豈容中生如此囂張

◎ 黃帝穎

港生在高雄校園內聲援反送中運動,居然有中國學生對港生侮辱,甚至掐頸,毀損連儂牆,中生戕害不同言論,這是公然踐踏台灣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至少應以強制罪法辦。

事實上,全球文明國家都在聲援香港民主運動,台灣與國際同步捍衛民主普世價值,中生粗暴戕害港生的犯罪行為,民主台灣無法容忍。

刑法第三○四條強制罪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依據法院實務見解,掐頸構成強制罪案例常見。而強制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不需要被害港生提告,檢察官也可主動偵查法辦。

網傳港生「被和解」,不論港生是否被迫和解,中生的掐頸行為已構成強制罪,檢察官應主動偵查,打擊犯罪,確立台灣民主人權價值,與國際接軌,更彰顯台灣法治與中國毫無「言論自由」的獨裁體制完全不同。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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