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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讚彰化柯媽媽

◎ 李道勇

報載「調職逼退休 老技工苦讀法律自寫訴狀爭權益」,提到彰化縣前和美鎮長王水川為安插他的媳婦進入公所工作,將財政課即將退休的技工柯媽媽調到清潔隊。她見到調職公文後,直奔鎮長室,聲淚俱下地懇求政風室施以援手,但都於事無補,於是她研讀相關法條,自寫訴狀,對鎮公所提出「僱用關係」之訴,狀告王水川「偽造文書」,到調查站檢舉,又北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和監察院陳情。

終於,彰化地院認定:鎮公所應補給薪資及賠償十六萬餘元,王水川發布當事人與實際工作內容不符之人事命令,構成偽造文書,判處王有期徒刑一年二月、緩刑三年,並須向公庫繳交八十萬元。監察院也認定王水川僱用三等姻親,違反公開甄選及迴避原則,予以彈劾。

事件起因於行政院頒定國家人事精簡政策,技工、工友均「遇缺不補」,但清潔隊不在此限,所以王鎮長把財政課技工變身為清潔隊技工,等她退休後,便可補鎮長媳婦進入清潔隊工作。

一般鄉愿的想法,王鎮長只是個變通的作法,何況調動職務是鎮長的人事權,退休金也沒少給,一個小公務員又何必與官府力爭?萬一他們「官官相護」、「一鼻孔出氣」,你又奈何?

但是柯媽媽有她的執著、也有她的尊嚴,所以她拒領「清潔隊的行政事務費」,因為她從來不是清潔隊員。所以她要求把她的職位「歸正」,還給她「名正言順」的退休金。

柯媽媽十七歲就進入和美鎮公所,擔任打字員,一生奉獻給中華民國政府的她,在退休前,還維護了中華民國公務員的體制,法務部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該將她列入「典範」甚至推薦編入「公民與道德」教材。

(作者為城南文史工作室負責人,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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