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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打著人權反國安?

◎ 倪國榮

台獨與促統都是主張,都是言論自由,唯付諸行動上,中共既敵對台灣,反對台獨,那麼台獨就沒有通敵的問題,促統合於中共要求,當然有通敵問題,造成國安危機。

王炳忠涉共諜案,目前雖為證人,但被搜索後,有如點燃小政治火藥庫,藍營與中國可謂火力一致譴責,中國國台辦發言提升到統獨,國內藍營則重在有否人權違犯,也就是三票即搜索票傳票拘票帶齊併用的問題。

由於是國安案件,檢調勢必有時間上不允許拖滯的問題,搜索完即刻要偵訊,不能再拖,而王炳忠突然抗拒不開門達四十分鐘,還在屋內直播,被偵訊完即開記者會回擊,顯意圖就人權大做文章,轉移國安焦點。

若王所涉為一般刑案,當然檢調三票合一不成比例,一定是侵犯濫權,但王等被監聽年餘,涉已被判刑之周姓共諜案,如此國安問題案件,其程序果有異於一般刑事程序應可了解,因為國安是與民眾安全之人權息息相關,國安失敗,則國家失敗民族潰滅,當不能以一般人權來作辦案程序考量。

王案既然引起人權討論,何不就立王炳忠條款修正國安法,使檢調辦國安案件程序上能有效,而沒有強烈反彈爭議呢?實則此次王等四人能夠偵訊後回家,就可見檢調沒有刻意對號入座,反而王反彈罵檢調像黑道,實對法治不尊重,並一再開記者會質疑程序,卻對其涉國安案件不徹底說明,避重就輕。

到底是國安重要,還是一個國安案件的「人權」重要?國安案件辦案的程序可與一般刑事辦案程序一樣嗎?這是國安修法應區別出來的重點,在沒有偏離憲法人權原則下,為有效維護大眾安全,應修法給予辦案人員更於法有據空間。

(作者為新竹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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