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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打包剩菜這門環保課

◎ 程仁宏

法國自二○一六年開始強制,每日提供一五○份餐點的餐廳要準備打包袋,供消費者將吃剩的食物打包,此措施可讓法國減少一半的廚餘垃圾量。

打包剩菜各國國情有所差異,如日本店家不提供顧客打包服務,主要原因為:其一,如果顧客吃到食物中毒,店家怕要負擔相關責任,影響商譽;其二,加熱後食物味道與新鮮度會不一樣,口感美味大打折扣,有損品質;其三,餐點攪和後若有口水,則潛藏細菌風險高,食物易變壞,尤其生鮮食材不易保存。

消費者若要打包剩菜,有下列五項須知:一,剩菜要分開放:因不同食品中微生物的生長速度不一,將其分開儲放可避免交叉污染。二,需涼透後再放入冰箱:避免熱食突然進入低溫環境,食物易變質,且食物熱氣易凝結水蒸氣,促使黴菌生長。三,及時食畢:最好在隔餐食用完,如果食物存放時間太久,食物中的細菌易釋出化學性毒素,即使高溫加熱也無法消除。四,食用前再回鍋:剩菜存放冰箱中,只能減緩細菌繁殖,食用前再加熱可確保食用安全。五,冷盤和蔬菜不宜打包:冷盤在上桌前早已製作完成,甚至不經加熱,長時間易孳生細菌,應儘量當餐食用,不適合外帶;而蔬菜置放太久不僅營養流失、口感不佳,且易產生亞硝酸鹽,對健康有潛在危害。

在此呼籲環保署,全世界有將近四成的食物被浪費,而台灣每年至少有三萬六千噸食物被丟棄,台灣應該惜福、惜食,就從「打包剩菜、惜食分享」做起。

(作者為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文化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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