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自由廣場》論妨害司法公正罪

◎ 黃石城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開議已一段時間,迄今能提出刑法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以杜絕特權關說施壓,影響司法官辦案的公正性,對法官辦案的清廉和基於公義的獨立審判有相當導正作用。

論及司法改革問題,最主要關鍵,在於蔡總統英文所說的法官「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造成無數冤案,為人民所不齒不服,難怪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度達八成以上,造成司法公信力的全面崩盤。其實,「有權判生,無權判死」之危害,並不亞於「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所謂「有權判生」,係指高官和民意代表介入司法,以特權關說施壓司法官辦案,司法官本身若有風骨和正義感,自可抗拒關說施壓。無奈司法官為明哲保身,加以爭取升官的機會,往往遷就上級長官或民意代表的施壓關說,做些放水人情和一定程度的讓步,自然影響司法公正性和公信力。

司法改革如能杜絕「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和「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的境界,則司法改革已成功一大半,其他均為配套措施。幸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能提出妨害司法公正罪的法案,對淨化司法及維護司法公信力,才是真正對症下藥的法案,也是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較有意義的方案。

唯有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立法,應對長官或民意代表或透過任何關係關說施壓司法官者,立即收押禁見並處以重罪,始能杜絕「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的特權文化;若能真正徹底消除「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和「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的司法改革,才算成功。

(作者為前行政院政務委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自由共和國》強力徵稿

《自由共和國》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夜間聯絡電話、銀行帳號(註明分行行名)及E-mail帳號。

刊出後次月,稿費將直接匯入作者銀行帳戶,並以E-mail通知。
文長1200字以內為宜,本報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不退稿;若不用,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一稿多投。

《自由共和國》所刊文章、漫畫,將於 「自由電子報」選用,不另外奉酬。
Email:republic@libertytimes.com.tw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評論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