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自由廣場》台電員工不怕沒工作

◎ 劉俊秀

電業自由化必須將台灣的供電系統分為三大塊:發電業者、輸配電業者及售電業者。其中發電業者可由民間參與自由競爭,才能讓燃料購買價格透明,並由政府補助、協助再生能源的電廠;輸配電網應由政府協助建設及讓再生能源電廠容易上網賣電,並設立電力調度及交易平台,讓供電穩定。因此只能由一家國營公司專責處理;至於售電業者可由民間公司自由加入,才能讓售電多元化。

在這三大塊的公、私營公司,應各自獨立運作不得互相持股。因此台電公司必須拆成至少三間公司,而原來台電公司員工就依其原來所屬的工作性質分到這三公營公司。其工作權及原有福利會受到保障。電業自由化後由台電分出來的公司,其員工可更加努力,讓經營更有效率,造福全民。

再生能源的部分,我們現有的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也應擴大,使再生能源的發展受到鼓勵(如公民電廠或社區電廠等)。現在的再生能源發展受到台電利用行政程序(如饋線不足等)的拖延而造成發展瓶頸,因而有再生能源的社區電廠及公民電廠上網不易的問題。獨立的國營輸配電公司就可解決上述問題。

至於台電工會所言,電業自由化後電價會漲的問題,其實是指鹿為馬的說法。將來電價漲的原因會是外部成本內部化(如空污費、環保要求提高等)及國際燃料價格的提升或能源稅與碳稅的徵收等。因此自由化後,在相同條件下,由於自由競爭,電價反而會降。

此次行政院所提的電業法修法版本,根本就是屈服於台電工會的版本。其號稱先將綠電自由化,經過六到九年再做第二階段的修法,根本沒有必要。因為現行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只要台電願意努力配合,就可以達到修法的目的。因此我們認為只要把台電的董事長換一個對再生能源有理念的人,就可免除修法的麻煩。不過,我們還是希望立法院會有進步的修法,讓電業自由化一步到位。

(作者為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自由共和國》強力徵稿

《自由共和國》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夜間聯絡電話、銀行帳號(註明分行行名)及E-mail帳號。

刊出後次月,稿費將直接匯入作者銀行帳戶,並以E-mail通知。
文長1200字以內為宜,本報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不退稿;若不用,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一稿多投。

《自由共和國》所刊文章、漫畫,將於 「自由電子報」選用,不另外奉酬。
Email:republic@libertytimes.com.tw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評論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