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淑慧
查黑中心將馬英九特別費案爆開後,聯合報(十七日)社論以「從陳鎮慧與余文的角色差異談起」,結論就是陳、余兩人角色不一樣,所以陳水扁與馬英九不一樣,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案也不一樣。
如果筆者沒有記錯,對於阿扁的國務機要費,聯合報曾經說用假發票報帳違法就是違法,現在為什麼還有這麼多理由與說詞,什麼陳鎮慧是阿扁的家臣,余文是阿扁當市長的秘書人員;什麼即使余文是阿扁時代的人員,馬英久心胸大得沒有排擠還留用云云,馬屁拍得令人懾服。
有道理嗎?以余文的公務員身分,誰當市長不都得好好幹嗎?有什麼證據證明余文是阿扁的人馬?這是不是侮辱了很多抱持「行政中立」理念的公務員?
不能老是逢扁必反、逢馬必正,棄專業於不顧,否則和當年國民黨御用媒體角色有何不同?
(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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