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木章
限制再生稻繳交公糧的苛政,係馬政府時代所推的政策,當時的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其罔顧農民的種植權利,無視農民的反彈聲浪,強行規定自當年第二期稻作起,限制「再生稻」繳交公糧。此一有違公平正義原則的政策,不僅影響農民的耕種習慣,種稻的成本更將因此提高。對於收入業已相當微薄的農民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按,再生稻並非如當時的農委會所稱,會拉低台灣的稻米品質,反因收成期間較早,受東北季風的影響較少,稻米的品質比較好。
筆者家鄉在大甲日南地區,長年以來都是栽培再生稻,其品質更優於飽受東北季風肆虐的新生稻。更何況,稻米品質的良窳在於栽培技術與管理,與再生稻或新生稻無關。站在資源再利用及環保節能、省工,省錢、減少資源浪費的立場,應該要鼓勵再生稻才對。
況且,不管再生或新生,倘要繳交公糧,本應透過重量的檢測,一旦米粒不夠重,自然無法繳交。然,他們卻選用這種非科學的、齊頭式、專制式的行徑來限制,豈不顢頇荒唐?不僅背離專業,恐有圖利育苗場之嫌。更何況,誰又一定保證,經過插秧過程的新生稻,不論其品質良劣就一定可以繳交公糧?
是故,呼籲民進黨,儘速停止此一悖離專業,且違反公平正義原則,及影響農民權益的魯莽草率決定。讓政治歸政治,農業回歸農業吧!(作者為農家子弟,醫院營養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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