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涵茵
艾瑞兒回到家急匆匆的再度奔向海底廢墟,裡面住著一個千年老妖烏蘇拉。
烏蘇拉:「我知道你想要的是什麼,我這裡可是有很厲害的神水,拿你的聲音來換人類的雙腿吧。但你的雙腿每踏在地上一步,可是會如針刺般的疼痛的。王子沒愛上你的話,你會變成泡沫。」
艾瑞兒心想:「如果有我這銀鈴般的聲音卻見不到王子,那不是一點屁用也沒有,而且我這麼正,姊靠臉就能釣到王子!針刺般的疼痛算什麼,不要騙我沒打過預防針!」
烏蘇拉:「安靜,噓!現在我要開始幫你改運囉。」
總而言之,艾瑞兒得到了雙腿,暈倒在沙灘上,換她被就王子救,並且這位王子可能喜歡養乾妹妹,就決定把這個不會講話的洋娃娃帶回皇宮養。
但這不是童養媳,王子在一次的宴會上遇到鄰國的公主,不知道為什麼就以為她是當初救他的人,就決定要娶她。鄰國的公主反正也愛王子,乾脆不說不是她救的。
不能講話的艾瑞兒,說不出口其實是她救的。然後王子就跟鄰國公主訂婚,艾瑞兒果真變成了泡沫。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教育的重要性,不能說話,其實還可以寫字。傻孩子!用寫的啊!
你明知道我要娶的不是你,為什麼還嫁?
故事裡的王子很笨,他不會發現,不過應該也是會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但問題來了,王子如果真的發現鄰國的公主不是救他的對象,而他就是要跟那個救他的人結婚呢?都訂婚了,可以反悔嗎?
當然可以,國家最怕你婚姻不幸福。
民法有規定,如果你訂婚以後,發現你們之間有「結婚也不會快樂的事」,反正之後離婚的可能性很高,可以先跳船就先讓你跳。不過什麼是「結婚也不會快樂的事」呢?
比如對方跟你訂婚後,又跟別人訂婚或直接結婚,綠光罩頂成這樣,國家怎麼好意思要你繼續忍耐?
或是約好要結婚的日子故意不結、已經生死不明滿一年、有重大不治的疾病、都訂婚了對方還跟別人合意做愛,或是訂婚後受徒刑宣告。
最後還有一個概括條款,只要你有其他重大事由,也是可以要求解除婚約。
這個規定,其實在去年有修正過,讓他變得比較現代化一點,比如之前的重大不治的疾病,是規定成「花柳病及其他惡疾」,太 old school 大家看不懂,花柳病其實就是性病,立法者覺得性病也不是每個都會很嚴重,所以就改了這款規定。
最後就是,沒有說散就散這種事,解除婚約中,無過失的那一方可以向有過失的那一方請求損害賠償,慰撫金也是 ok 的喲。
所以像是得重大不治的病這種,對方也不能說是有過失的情況,也沒有誰可以向誰請損害賠償的機會。
但真愛真的錯過就不再,王子就算用重大事由解除婚約,泡沫也不會變回艾瑞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