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涵茵
從前從前,海底有一個龍宮,裡面最有名的是他的餐廳海底撈,直接從海底開到海面上,規格一切比照,還有六個漂亮的、不能吃的人魚公主。
艾瑞兒是家裡最小的,他相當美麗,家裡的四個姊姊們都像對待一個紅頭髮的芭比一樣對待艾瑞兒。
龍宮有一條規定,世世代代沒人敢打破,只有在 15 歲心智成熟的時候,才可以浮出海平面,去看看波光粼粼的海面以及古銅色的可口腹肌。
艾瑞兒終於 15 歲了,當天直接好比開著一架戰鬥機,一瞬間踩下油門,催乎盡磅,乘風衝衝衝。
人魚公主艾瑞兒終於 15 歲了,當天直接好比開著一架戰鬥機,一瞬間踩下油門,催乎盡磅,乘風衝衝衝。圖為迪士尼《小美人魚》動畫。(資料照/牛耳藝術提供)
簡而言之,全家都還沒醒來,艾瑞兒就已經無影無蹤。
艾瑞兒沒有看到古銅色的可口腹肌,因為狂風暴雨,只有一位落難王子,她愛上了他,自古不同物種間的相愛總是悲傷。
15 歲,在台灣是一個不上不下的年紀,既沒有 6 歲那麼不諳世事,可以理直氣壯的當媽寶,但也不是 23 歲足夠成為一個了不起的都會女子。
所以立法者就預設了一些,他們覺得是 7 - 19 歲的青少年可以自己承擔的事,做這些事情就不需要獲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日常生活所必需:但如果會是長時間、持續性的,可能會帶給這些青少年不可預期的風險,像是申辦信用卡,就應該還是要得到爹娘同意。
純獲法律利益:但假設今天你乾爹送你一棟天母的房子但告訴你這棟房子他有租給別人,這樣是不是「純獲法律利益」?一般人一定都覺得「這都躺著賺了還不是純獲利益?」
但還是有人認為這樣他要成為新的出租人欸,有「純獲法律利益」呢?當然也還是有人覺得租賃契約的債務跟房子的價值相比真的是輕如鴻(小)毛(編)啊,還是算的!
強制有效的法律行為:這種就是施詐術,讓別人以為他是有行為能力人/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法律就是這麼簡單,你先不義,就不要怪我們不仁。
中性行為:這類型的行為既不會給這些青少年帶來好處,也不會帶給他壞處,而是對他以外的人發生效力。比如說媽媽拜託你拿印章去收媽媽的掛號包裹,收到包裹的效力也是對媽媽發生,跟你無關。
如果會是長時間、持續性的,可能會帶給這些青少年不可預期的風險,像是申辦信用卡,就應該還是要得到爹娘同意。(https://www.irasutoya.com/)
所以,如果你現在 15 歲,你可以選擇出門探險一天,完全不會有事,除非有人要送你一棟有租人的房子。
不過再怎麼樣都要記得,回家的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