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輝
立院兩委員會聯席審查勞基法修正案時,時力立委徐永明佔據發言台近11小時程序杯葛,老實說,那11小時,實在很...廢!
就程序論程序,程序之爭一樣可以辯論,一人佔據發言台,讓辯論無法進行,本身就破壞程序。
就議事規則論,表決輸的一方不能提復議,因為那會沒完沒了,表決贏的才能提復議(意思是他們反悔了),本案在一讀時表決60位民進黨團立委支持通過付委,那麼,有權提復議的就是那60人,其中58人簽字表明不復議,依規定復議案要20人連署才行。
時力立委是表決輸的一方,無權提復議,卻以那未簽字不復議2人的復議權、並「預估」簽字不復議的58人有可能反悔,做為程序杯葛的理由,形同隔空抓藥,在議事規則是難以自圓其說的。
就公共政策論,勞基法修正案當然是公共政策,公共政策沒有所謂完美的最佳方案,只有在次佳方案做選擇,不應動輒上綱認為自己就是正義,公共政策不應被這樣玩,那11小時與其「廢」,不如做政策辯論,各黨各派立委透過言辭攻防,把主張說清楚講明白,最後一定要記名(也記黨)表決,為自己的主張負責,不能兩面光。不要把人民當愚民,立委不比人民聰明,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台灣當今的最大問題,就在廢及耍廢的太多,這裡只提那11小時,其實,執政的民進黨、最大在野黨國民黨,很廢的更多,像慶富獵雷艦案,藍綠竟各取所需,藍割尾、綠打頭,真的都很廢!